75岁穿“低胸装”被公开羞辱:她的性感,到底碍了谁的眼!_全球今热点
很多女明星在韶华已逝、风光不再的年纪为了避免媒体的炒作或抢占风头,在出席活动时对待着装的态度都会变得相对保守,会选择相对基础和简约的服饰来装扮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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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TVB的老牌演员“阿姐”汪明荃对此却是不屑一顾,在近日的活动盛典当中,阿姐身着一条浅绿花苞低胸鱼尾裙,气质卓然,在一众媒体记者的镜头前大方自然地展示自己挺拔优越的身姿和仪态。
但在活动结束后,阿姐却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一时间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部分网友嘲笑其中年发福,在这种场合搔首弄姿是“老矣不自知”。
还有人质疑她的低胸装是不伦不类,“在什么年龄阶段就该穿什么样的衣服”,面对这些非议的声音,我们不禁要问,她的性感,究竟碍了谁的眼,而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女性的穿衣自由。
根据女性主义心理学的观点,穿衣自由的本质其实是女性自我选择的自由,女性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体,用什么样的外在形式自我表达,这些都理应是自由的。
但现实却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当中,穿衣自由难免要受到他人的压力和影响而处处受限,要求人们按照某种特定的标准来穿衣打扮。
这种标准可能来自家庭、职业、年龄甚至是交际圈子,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感觉自己没有穿衣自由。
而当我们谈论穿衣自由,我们真正想要探讨的其实是自古以来加诸于女性身上几近固化的种种限制,从起源于隋朝的缠足陋习,到欧洲中世纪的束胸传统,哪怕是直到今天。
根据联合国新闻网收集的相关数据显示,全球仍旧只有55%的女性拥有针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
在封建社会被当作性资源与生育资源掠夺的女性,在拿回本属于自己的支配身体的权力之路上不断努力,才有了我们今天对于“穿衣自由”的理性探求。
恩格斯曾经说道:“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取决于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妇女的解放程度。”
穿衣自由所包含的内容远不仅仅只停留在穿戴、服饰上,它和言论自由、生育自由等等女性的合法权利相同,它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同时要求我们的社会尊重并且包容这种审美的多样化。
当社会新闻报道针对女性的恶性暴力事件时,我们总会看到批判受害妇女穿着过于暴露、打扮过于精致的言论。
正如鲁迅先生在《已而集》当中描述的那样: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我们提倡穿衣自由的意义就在于此,让我们的社会不再会因为一个女生穿吊带短裙而对她指指点点,说她伤风败俗,说她私生活混乱,戴着有色眼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高谈阔论。
而要实现真正的穿衣自由,首先我们要做到的一点就是不必去过度在意他人的眼光,不必去惧怕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和不良评价。
就像香港影视圈的常青树,年已75岁的“阿姐”汪明荃面对漫天非议时的反应一样,“任他八面来风,我自岿然不动”,这是一种底气,更是一种魅力。
权利从来不是靠他人的施舍得到的,一个女性如果想要更多的自由,首先需要拥有的就是一个强大的自我。
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人的眼光就将我们绑架了,那么争取自由就几乎变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尽管一直以来,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被教导要学会“察言观色”,他人嫌恶的眼光、恶意的揣测,都让我们在一步步退让当中学习了忍耐,感受到被束缚,从而无法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但我想说,有些时候自由并不是不存在,而是我们的行为不配拥有这样的自由。
诚然,我们没有权利要求谁去收起眼光,但我们可以做到屏蔽这些外界的、恶意的、嘈杂的声音,不再为了讨好一些不相关的旁观者而选择违背自己的心意。
顺从本心去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反之,如果我们做不到对这些置若罔闻,我们就只能委委屈屈地活着,不配拥有真正的“穿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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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孙荣
编辑 | 梅菜扣肉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Jean Piaget Biographie. (2020, January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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